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共xx省纪委xx省监委关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xx号)、《中共xx市纪委xx市监委关于印发<xx市关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xx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有关决策部署,紧扣市委xx届xx次全会、市纪委xx届xx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抓常抓长、标本兼职、深挖根源”的工作原则,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隐形变异的“四风”新问题得到有效根治,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整治重点
(一)党要管党方面
1.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
3.对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放任、包庇、纵容甚至指使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4.巡视巡察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表态积极、行动迟缓,作风建设流于形式,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6.对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不重视,长期不整顿或整顿不力的;
7.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三会一课”弄虚作假、民主生活会走形式,谈心谈话走过场的。
(二)服务群众方面
8.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9.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10.在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上“推绕拖”,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11.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12.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13.落实“四到工作制”(市级领导到乡镇、县级领导到村、乡镇领导到组、村干部到户)走形式的;
14.在落实“放管服”政策中,该减的环节不减、该省的流程不省、该批的项目不批、该放的权力不放或“放而不管”“新官不理旧账”“现任不管前任”的。
(三)精准脱贫方面
15.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造盆景”“垒大户”,搞数字脱贫、算账脱贫、被动脱贫,造成恶劣影响的;
16.不顾地方实际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
17.在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组组通”等工作中审核把关走过场,造成资金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18.拍脑袋决策,制定政策、安排项目、分配资金与实际脱节,造成较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19.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的;
20.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帮扶工作存在“挂名走读”“电话扶贫”的。
(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方面
21.未按照时间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旧债,违法违规直接或者变相举借政府债务,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的;
22.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好高骛远、寅吃卯粮,举借政府债务没有明确的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的;
23.热衷于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借企业名义举债违规修建楼堂馆所,或者在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建设中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缺乏科学规划和长远打算,造成严重后遗症的;
24.违规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化解债务,搞虚假化债、数字化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污染防治方面
25.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不作为、慢作为,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者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处置不力的;
26.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7.片面追求政绩,批准上马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的。
(六)其他方面
28.贪图虚名,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或者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29.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护短遮丑,应查处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30.在重大项目建设或者处置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工作拖沓、懒政怠政,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出现安全隐患,产生恶劣影响的;
31.检查考核督查巡查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的;
3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的。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问题导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发现问题和查摆问题作为整治的主要目的,聚焦“虚多实少”的主要矛盾,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深挖问题根源,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精准“画像”,不但要查清责任人员不正确履职尽责甚至权力寻租、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客观事实,还要关注其中反映出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挖掘其主观方面存在的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等问题,准确定性量纪,充分发挥教育、震慑作用。
(二)全面压实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住党性锻炼这个根本,扭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关键,树立大局意识和核心意识,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切实加强与上级纪委的沟通衔接,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并将上级纪委工作部署细化为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职能科室;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两个责任”督导主要内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县纪委宣教室要深入宣传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情况,积极菅造良好舆论氛围,并密切关注舆情反映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处置,回应社会关切;县纪委信访室负责受理属于形式主义、宫僚主义的信访举报,对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进行逐条梳理、分类摘要、规范管理;县纪委案管室负责建立整治问题线索受理台账,统筹做好问题线索分办、处置工作,统计汇总本级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并对下级问题线索进行登记备案;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要加大对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按照快查快结的要求,及时进行查处;县纪委审理室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精准“画像”,列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表述,对“四风”问题优先审核处理,及时提出纪律处理或处分意见;县委巡察办要在巡察工作中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将其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县纪委各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县直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联络指导,督促分管、联系单位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查处,列出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定期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推动整治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长效机制。
(三)畅通信息渠道。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查处问题月报制度,每月xx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发现的典型问题等报县纪委,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有无数据均需按时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收集汇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定期进行党内通报或公开曝光;适时公布全县查处数据,通报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查处问题情况。报表严禁迟报、漏报、瞒报,报送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四)注重自身建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标中央部署、对表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认真检查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不断从源头上校准党员干部的思想航标,不断提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力戒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五)加强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聚焦党要管党、服务群众、精准脱贫、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污染防治等六个方面32项整治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机动式、全覆盖的明察暗访。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将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盯死看牢。
(六)严肃问责追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对发现的问题严格做到“四不放过”,即线索不调查不放过、查实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要紧抓不放、严查快查,对于新发生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全县打赢“xx”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保驾护航。